2008年2月15日,滕州召开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,会上对滕州市金长城(腾达)职业培训学校、滕州市科技职业学校、滕州市文化宫职业培训学校、滕州市龙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、滕州市羊庄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、滕州市民政职业学校、滕州市旭升职业培训学校等7个省级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授予了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先进单位”称号,并发放奖励资金50000元。

滕州按照省、市阳光办的工作要求,从加强领导、强化监管入手,进一步创新“政府推动、学校主办、部门监管、农民受益”的工作机制,使全市“阳光工程”工作逐步向有序化、规范化、规模化发展,赢得了社会的普遍好评。2007年滕州承担“阳光工程”任务3000人,截止2007年12月底,全市培训并转移农民3350人,超额完成计划任务。以实施阳光工程为带动,2007年滕州新转移农村劳动力5.3万人,累计转移总量达到40.5万人,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84%;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597元,其中非农产业收入超过到2900元,占人均纯收入的52%,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效果十分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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